收藏者面对行业乱象不能再做沉默的羔羊

2014/3/17 12:22:01 来源:太和养老网-老年艺术书画频道 【打印】【字号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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目前国内艺术品及收藏市场表面上一派繁荣,实则乱象丛生:赝品、假拍、作局、欺诈谋利等现象层出不穷。市场上,收藏者也是消费者,理应受到法律保护,但事实上,许多藏者在遭遇陷阱后时常选择沉默,而这多源于他们对所谓“行规”的认知。行有行规,目前国内藏界对“行规”极其依赖,但仅靠行业自律就能净化市场吗?显然不够。

拍卖骗局前本不应有的沉默

我国收藏市场古已有之,从宋代至今,民间已历经了数个收藏盛世,且一浪高过一浪。但如同阳光下的阴影,长期以来,收藏市场存在诸多虚假、不诚信的行为,这些问题难以有效解决,积病日久终成顽疾。据最新统计数据显示,我国收藏从业人数已逾千万,随着收藏“爱好者”的不断拥入,这个数字还在持续攀升。但这只是表象,泱泱收藏大军中有许多人根本不懂收藏,他们只是抱着发财致富的心态闯进这个圈子,一些所谓的“藏家”、“专家”以及拍卖企业没有任何文化功底,他们打着收藏的旗号进行非法敛财,而真正的收藏者却往往深受其害。

今年2月,数十家媒体披露了广州某所谓“大型艺术品拍卖公司”的欺诈行为,涉事金额无法详细统计,据说远超5000万元。据报,该公司长期打着“境外拍卖”的旗号,以虚假估价和高额回报诱使收藏者缴纳价值不等的藏品保管费,一段时间后再以“流拍”为借口,将藏品送回委托方。一些收藏者在受骗后报警、上诉,但更多受害者选择沉默,甚至把吃亏当成了“行规”。

在西安,从事金铜佛像收藏的孙女士就曾遭遇上述公司的拍卖陷阱,后来她选择沉默。2008年,该拍卖行曾许诺孙女士将其手中的两尊佛像分别以20万、30万元估价拍出,极具诱惑的数字让她怦然心动,随后她向该拍卖行缴纳了高额保管费,等待藏品上拍。几个月后,孙女士收到了一本拍卖图录,看到自己的藏品在册,她兴奋不已。但很快,所有期待就因为一句“流拍”而告终,孙女士前后缴纳的几万元保管费也打了水漂。她怀疑该拍卖行存在假拍,十分气愤,想上诉却又怕打不赢官司。就在她茫然不知所措时,拍卖公司的人前来“安慰”她道:“拍不出去是因为终端藏家很少,不代表你的东西不值钱。”这种说法听上去很合理,它掩盖了拍卖行胡乱估价、设立假拍,实则只为收取高额保管费的真相。但孙女士宁可相信拍卖行,最终选择忍气吞声。

冷酷市场扼杀了收藏热情

前面说到的“终端藏家”,其实就是只收不卖的纯粹意义上的收藏者。正如拍卖行的托词所言,如今终端藏家的确稀少。可偌大的收藏市场为何难以培养出终端藏家呢?要弄清楚这个问题,就要看看我们如今处在一个怎样的市场环境中。

一名收藏爱好者,为何会介入收藏圈,并且愿意在其间追寻探究,最终成为一名合格的收藏家乃至终端藏家?支撑他的无非两个字——热爱。可是如今的收藏界,值得我们去热爱、去珍惜的东西以及美德是越来越少了。古玩城里各类物件琳琅满目,可比起艺术品、收藏品,我们看到更多的是工艺品、低仿品;比起文化底蕴深厚的藏家,我们看到更多是渴望金钱的空洞双眸。每天都有无数来历不明的赝品流入市场,试想一个新入门的收藏者花了大量时间、大把钱财,却将赝品当作宝贝买回家,那么得知真相后,这个残酷的市场对他还有什么吸引力可言?

一些老藏家常常拿“行规”劝慰新藏家:不要对市场丧失信心,买到假货那是“交学费”,要多看少买。可笔者却要问问这些人:目前的市场风险已不是单单一句“多看少买”就能规避的,在重重陷阱面前,藏者先是亦步亦趋,然后进退维谷,最终落荒而逃、敬而远之。这样的市场环境,又如何培养出终端藏家呢?

终端藏家缺失,底层、低端藏者反倒是不断进入,这就是目前国内古玩业的特点。市场如此病态,但一些藏者却不愿高呼“打假”,因为他们暂且受益于这种环境,说白了,他们是在豢养一种不劳而获、坐吃山空的心态。而至于未来如何,全不在其考虑范围内。

藏者的法律意识亟待提高

近年来,面对收藏市场愈演愈烈的诚信危机,越来越多的藏者开始寻求法律手段帮助自己摆脱困境,一些违法行为也由此得到了惩处。去年底到今年初,北京一团伙以出售所谓的“开光玉貔貅”获款500万元,而事实上,这些单价过万的“玉貔貅”仅仅是一些不值钱的大理石、蛇纹石,每块成本不足百元。今年1月,警方破获了这起诈骗案,将16名涉案人员绳之以法。从这件事我们可以看到,法律是能够保护收藏者的,一味地迷信“行规”,以为吃亏是历练、是福,那就只能让更多犯罪分子有机可乘。

当然现行法律在约束、管制艺术品拍卖方面也存在严重不足。2005年,某藏家花253万元拍下一幅所谓“吴冠中的作品”——《池塘》,然而此画后经吴冠中本人鉴定为假画。购买者随即上诉,要求法院撤销其先前与拍卖公司签订的合同,并索取赔偿。然而法院最终判购买者败诉,理由是购买者认可了拍卖行所谓的“不保真”免责条款。

法律竟然败给了“行规”,此事发人深省。综观世界各大拍卖行,如苏富比、佳士得,在艺术品交易方面他们从未与客户签订所谓的“不保真”条款,反而在其拍卖规则中设置了“有条件退款”,即:如果证实拍品为伪造,就可以商议退货。那么国内所谓的“不保真”条款又从何而来呢?不少业内人士认为,这完全是一条基于拍卖行自身利益而设置的“霸王条款”,但在收藏市场的默许下成为了所谓的“行规”。

“古玩行不打假”,不知是谁得出了这条定律。若是古人,那只能证明他们所处时代的局限性;若是今人,那就根本没必要执行。如今的古玩业已经走到了存亡的节点上,在又一个“3·15”来临之际,打击假冒伪劣的战歌也应在古玩业唱响。为了收藏界的明天,藏者们应该拿起法律武器捍卫自己、捍卫市场,绝不能再次沦为沉默的、认人宰割的羔羊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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